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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
作者:无锡伟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4 08:30:37
注册商标转让的概念注册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将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商标专用权与其他财产权一样,应当包含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这三项权利的全部转让,如果仅限于其中某一项权利的移转,还不能构成商标法上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转让。
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基本程序有四项,就是首先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然后由签订转让协议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第三是商标局对所受理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进行审查,有些审查的要求是与无锡商标注册审查时的要求是一致的,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予核准,如果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经过审查是可以核准的,转让就被允许;第四是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则予以公告。
9月10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继今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之后,近日制定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其中提出,要经过5年左右的不懈努力,使行政复议在加快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的不懈努力,使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加快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工作秉持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等原则。其中,公开原则要求坚持行政复议过程公开、依据公开、决定及其理由公开,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及时原则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做到四及时: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要及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要及时、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要及时、对当事人不履行复议决定处理要及时;便民原则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必要的便利和良好的条件,在尽可能节省费用、时间、精力的情况下,保证当事人便利充分地行使复议申请权,避免造成诉累。
据了解,《方案》还确定了对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审理工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基础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进度时间安排,并提出了组织制度保障的具体举措。
有些人在选择代理机构进行无锡商标注册时,都会出现代理机构让将商标分开注册的情况,这时很多不懂行的人,会认为这时代理机构想要多做业务多赚钱的行为,殊不知,代理机构是在为能提高商标注册成功机率考虑,我司针对这种现象,下面为大家分析下将商标分开注册的原因即优势是什么。
1.注册成功率较高商标能够成功注册,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商标注册成功率是我们首先需要重视的,进行商标分开注册就可以有效的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在商标局审查过程中,若是组合商标,商标局是会将每个元素进行单独审查的,要是出现一个元素和其他商标有近似或相同的情况,则会完全的被驳回。而分开注册的商标是多个元素分别申请,就算其中一个元素被驳回,也是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申请,想对来说,注册成功率会更高。
2.时间花费更少将商标分开注册是每个部分单独审查,互相是不受影响的,而组合商标是将每个元素拆开分别审查,花费的时间会更多,审查速度比较慢。
3.使用会更加方便商标分开注册的另一个好处,使用过程中会很方便灵活。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以见到,有些品牌在不同场合和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是有差异的,比如小米,在手机上面标注的是mi,但这些商标像用户传递的都是同一个信息,组合使用是我们知道是它,拆开单独使用仍然不受影响。
4.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将商标拆开注册不仅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还可以增强商标的防御能力,因为使用组合商标时,若有人侵权使用组合商标中的某一部分,法院方是不会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是与组合商标近似的,但分开注册的话每个部分是独立的、显著的,若遭到侵权行为,能够及时的进行维权。
产业一切权是指一切权人对自己的产业享有的占用、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归于民法的物权领域。一切权的客体(或者说一切权法律制度维护的目标)是有形产业,比方书本、服装、电器、家私、汽车、房子等。著作权归于知识产权的领域,是指著作权人关于因创作活动而产生的著作所享有的专有权,包含人身权和产业权,其客体是无形产业,即著作。
著作权的客体是无形物,它需求依附于作为一切权客体的有形物上,即著作需求依附于著作的载体,比方书本、磁盘、光盘等。但著作与著作的载体不能划等号,著作载体的一切权发生变化不影响著作的著作权,著作权人对著作的著作权与著作载体的一切权是彼此别离的。当著作权不再具有著作载体的一切权时,依然具有著作的著作权。比方,画家臧某将其画作《大鹏展翅图》赠送给别人,受赠人只享有该画的一切权,而不享有著作权,《大鹏展翅图》的著作权依然由臧某享有。再比方,作者的文字著作被出版社以图书的方式出版发行,采购图书的人只对图书具有一切权,作者是图书所载的著作的著作权人,购书人关于图书的一切权与作者关于著作的著作权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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