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如果无锡商标注册证丢失或损坏,如何补办?

联系我们

无锡伟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如果无锡商标注册证丢失或损坏,如何补办?

如果无锡商标注册证丢失或损坏,如何补办?

作者:无锡伟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19 10:25:37

无锡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也是商标注册人依法使用商标的证明。如果无锡商标注册证丢失或损坏,不能使用,如何补办?也许你在正常使用商标时没有使用商标注册证。即使你失去了它,如果你不需要再这样做也无所谓。你什么时候能再做一次。但是,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广告宣传、查处侵权行为、印制注册商标等方面未及时出示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给您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商标注册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准备好对抗匮乏!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享有专有权的证明。没有商标证,***尽快补办,因为补办商标注册证需要时间。恐怕暂时补充还为时过晚。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有两种方式: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签字;填写《商标注册证补发申请书》,盖章/签字;提供由商标注册人盖章或签字的主要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供商标名称、类别、注册号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遗失的是《商标注册证》的,由商标局在《商标通知单》上刊登遗失声明,经审批后发给新的《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损坏的,申请人应当将损坏的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由商标局审批发给新的商标注册证。商标补充所需时间:我国商标补遗的申请没有法定期限。根据以往的经验,从提交申请文件到补遗完成,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可以向商标局查询申请进展情况。申请新的商标注册证很麻烦,需要很长时间。所以拿到商标注册证的朋友应该珍惜手中的商标注册证。

或者你必须在你的企业所处的州提交一个,并且在一个单独的联邦政府中提交所有州吗?商标注册公司州和联邦商标之间的区别在于地域/地理范围。普通法商标权,国家商标权和联邦商标权均具有地域特征。

1、普通法。当一个人仅仅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中使用商标时,就拥有普通法商标权。普通法权利的主张仅限于使用商标的领土或地理范围。因此,根据用途,商标权利要求可以限于特定区域。

2、国家登记。一个人可以通过向州政府申请商标注册来获得国家商标权,通常是通过州政府的办公室。与普通法权利不同,如果一个人仅在其社区使用商标但具有国家注册权,则他们的权利超出了该社区的范围并扩展到全州覆盖范围。国家申请费有所不同,但每类商品或服务通常不到100美元。此外,在一个州注册商标不会阻止该商标在另一个州的另一方注册或联邦注册该商标。

3、联邦注册。一个人可以获得联邦商标注册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抗第三方。通过联邦注册,在该国某个地区的州际贸易中使用商标的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扩展其权利。但是,如果州注册的所有者首先使用该商标,则联邦注册不被视为优于州注册。

可以通过专利行政诉讼的手段专利需要我们加以保护,当专利人的专利技术受到他人侵权的时候,或者是专利技术受到异议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专利技术免受侵犯,解决专利技术的纠纷等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协商,当协商不管用的时候就需要通过专利行政诉讼的手段来解决专利涉及的问题。

一般而言专利分为两个方面的专利诉讼阶段

一个是专利申请的时候,由于专利没有通过审查进行的专利诉讼,

后一个是当专利技术申请成功但是有被他人无效了的情况进行的行政诉讼;这两种方式都是体现了专利人有机会补救专利技术,有权通过维权保护自身的专利技术。

专利审查过程中的诉讼是专利技术步入初步审查或则是实质审查的时候,专利技术多次提交还是没有经过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这样的情况称之为专利驳回复审,中间需要答辩,多次审查不过的话就是直接驳回的了,但是为了让专利人有一个终极的保护环节,可以通过法院提出诉讼,最终得出专利技术是否能被审查的结果。

最后是专利的无效环节,一般而言专利技术已经是获得知识产局审查完成,该专利技术已被申请专利,看专利技术是否有人异议,当有人异议即通过无效的方式推翻专利技术,这个时候如果成功被无效,专利人可以通过专利行政诉讼的方式在,在收到通知书的三个月内到法院提出诉讼。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二、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所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无效宣告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三、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主要程序

1、申请人如果在首次提交申请书件后,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在申请书中声明,且应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2、如果申请书件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形式审查后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应自受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3、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4、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经过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宣告无效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5、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